本報訊(記者 蘇鑫波 通訊員 馬倩如)1月5日,省委政法委以深刻汲取太原市“12·13”案件教訓為契機,進一步部署開展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8日,省檢察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全省檢察機關推進學習討論落實活動、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司指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12·13”案件的發生,再次暴露了少數民警職業良知缺乏、宗旨意識淡薄、漠視群眾情感甚至無視群眾生命,法治觀念缺失、執法素質低下,違反法定程序、濫用暴力等問題;也暴露了一些政法單位執法管理不嚴、執法監督缺失、隊伍管理混亂,一些政法機關領導幹部責任意識薄弱、為官不為、履職不力等問題,嚴重敗壞了政法幹警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再次說明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學習討論落實活動開展以來,省檢察院先後召開 4個座談會,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市分院和部分基層院檢察長、機關各內設機構負責人意見,併進行了廣泛的問卷調查,深入查找、梳理出“理想信念不堅定”“司法程序不嚴格”“司法行為不公正”“司法作風不端正”“紀律制度不落實”“法律監督不到位”等,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的6個方面30項具體問題。
  楊司表示,這些問題在任何檢察機關、任何檢察幹警中只要存在,務必清除、務必整治。這些問題,務必全面對照檢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各級院一定要緊密結合實際,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決防止面面俱到、面面不到、避實擊虛、避重就輕、蜻蜓點水、走過場。
  “希望通過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增強廣大檢察幹警法治觀念,規範司法行為,轉變司法作風,減少司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提高檢察機關公信力,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楊司說。  (原標題:省檢察院集中整治司法作風不端正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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