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宋寧華 通訊員潘靜波)繼上海二中院受理投資者訴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後,近日,上海一中院也立案受理了原告郭女士訴被告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一案。
  根據郭女士向法院遞交的訴狀顯示,在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發生的當日,即2013年8月16日,郭女士多次進行股指期貨交易,損失近4.5萬元。  (原標題:光大證券又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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